为激励在校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生现状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与范围
1、申请条件
申请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学习成绩优秀、思想品德优良、各方面表现突出。
②德智体全面发展,年度考核在班级名列前茅。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
⑤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思想进步,团结互助。
2、资助范围
主要为我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三年级顶岗实习学生的资助,主要是通过学生本人在顶岗实习的生活补助为主。
二、资助标准
1、校内奖学金
①校内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 50元/学期/人
②优秀护旗手 奖励30元/学期/人
③校园之星 奖励100元/学期/人
④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奖励50元/学期/人
⑤文明寝室 奖励50元/学期/人
⑥市级爱国主义读书活动获奖学生 奖励50元/学期/人
⑦校园安全文明学生 奖励50元/学期/人
⑧参加市以上演出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50元、30元/人
⑨优秀劳动委员、卫生委员 奖励50元/人
2、校内助学金
①在校生生大病,可予减免10%—30%学费。
②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可享受分期付款方式就读,学费减免5%—10%。
③对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发生活补助30元。
3、困难家庭学费减免
①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凭特困复印件和申请表均可获得学费10%的减免。
②城市困难家庭以及农村困难家庭凭县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材料和申请表可减免学费的5%—10%。
③孤儿减免全部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
④对个别特殊困难家庭可减免住宿费30%。
三、审批办法
严格按照本人申请、学生民主评议、班级申报、资助中心审核、张榜公示、校长审批的工作程序,力争使学生全员参与、全过程监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资助对象、条件、标准、过程全公开,增强公信力。
菏泽中原艺术学校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