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新疆建设兵园农三师文工团领导来校招聘演员。该团始建于1966年,系国家事业单位,2003年被中宣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团本次来校主要招收声乐演员4名(男、女各2名)、舞蹈演员12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录取学生,实习期6个月,发放生活费1000元/月,6个月后转为新疆建设兵团干部职工,享受国家干部职工待遇,事业单位编制。
通过考试,陈晓琴、刘欢等8名学生被录取。
安置办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