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播音与主持
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各级电视台、电台、艺术学校、文艺团体及部队文工团新闻传媒部门从事播音与主持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系统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播音与主持的基本技能具备采、编、播一体的专业创作能力。
主要课程 普通话、表演、形体、新闻传媒学、演播空间处理、广播电视概论等。
艺术实践 提供条件让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的节目播音与主持,积极参加社会相关的艺术活动,通过与新闻传媒的合作,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定点平台。